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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二人在湘江水域非法电鱼获刑

来源:望城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史可 李灿军 编辑:史旺 2020-08-0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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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融媒8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史旺 李灿军)昨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在高塘岭街道湘江村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被告人任某文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7年8月31日,被告人任某文与李某二人驾驶共同购买的电捕渔船,来到蔡家洲至洪家洲水域用电捕鱼。当日晚10时许,任某文、李某打完鱼回到岸边时,李某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任某文逃离现场。不久后,因车辆年检,任某文得知自己成为网上逃犯,便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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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庭审,区人民法院认为,任某文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但鉴于其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的量刑情节,遂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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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教育效果,望城区法院同时开展湘江望城段水域司法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数十名工作人员们拿着装有鱼苗的大盆,接力将1万6千尾鱼苗放归湘江水域。

“这样的形式不仅使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一步增强他的环境保护的意识,同时也教育他人,大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望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龙兴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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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可 李灿军

编辑:史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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