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融媒3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俊)“我还发愁该怎么办,没想到你们这么贴心,还特地上门开庭,真是太感谢了!”庭审结束后,申请人毛某对法院上门服务的暖心举措一再表示感谢。
3月12日,望城区法院雷锋法庭法官为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申请人毛某的父亲毛某某突发多种疾病,毛某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委托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毛某某的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
2025年2月,该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毛某某患有脑器质性所致精神障碍,目前无民事行为能力。鉴于毛某某存在明显的认知障碍,且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毛某请求法院宣告毛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自己为毛某某的监护人。
考虑到毛某某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家属全天候护理,且其住所距离法庭较远,若按常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法庭开庭,将给被申请人及家属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前往毛某某家中开庭。经过审理,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当庭作出了宣判,对毛某的申请予以支持。
近年来,望城区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以“如我在诉”理念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法院秉持“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受累”的服务理念,将巡回法庭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真正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望城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斌
编辑:周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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