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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长沙警事 编辑:史旺 2024-02-01 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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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工作启动以来,长沙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严格按照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开展重点整治行动。2023年以来,全市开展“一案双查”查处旅馆110家,核查可疑情况3400余次,帮助找回离家出走未成年人51人,阻止预防旅馆内可能存在侵害未成人权益案事件48起,制作张贴海报、提示牌等宣传材料2.8万余份,组织开展旅馆从业人员培训767次,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长沙县某家庭旅馆未经许可擅自经营

2023年12月10日24时许,长沙县公安局在开展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家庭旅馆未办理许可证,且入住在该旅馆某客房内的3名未成年人未按“五必须”要求进行登记。经查,星沙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旅馆经营负责人拘留3日的处罚,对该单位按《湖南省旅馆业管理办法》限期责令改正。

02

岳麓某酒店未按照规定接待未成年人

2023年12月21日,岳麓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过程中,发现梅溪湖某酒店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问题。经查,该酒店在接待未成年人旅客住宿时,未落实宾馆酒店入住实名登记制度及公安部“五个必须”等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天顶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对梅溪湖某酒店处以罚款1万元处罚,责令限期停业整顿7日。

03

宁乡某家庭旅馆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

2023年1月6日,宁乡市公安局开展检查时发现,某家庭旅馆未遵守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工作规定,不如实登记旅客信息,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宁乡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某家庭旅馆停业整顿2个月,罚款2万元。

04

雨花区某酒店未实名登记旅客信息

2024年1月1日,雨花公安分局在对湖南某酒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接待未成年入住。洞井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湖南某酒店警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前台工作人员罚款五百元。

来源:长沙警事

编辑:史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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