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融媒11月11日讯(通讯员 肖娥)近日,望城区蓝天办曝光5起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全力抓好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
8月16日,丁字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项目在施工时,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未安装雾炮机,道路未硬化,裸土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丁字湾街道对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8000元。
9月21日,大泽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钟某在西塘村自家屋后焚烧枯树、枯草,烟尘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大泽湖街道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9月27日,高塘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杨某某在雷锋公园三期空地,露天焚烧落叶,过火面积较大,烟尘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高塘岭街道对当事人杨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10月3日,茶亭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方某某在电厂大道驾驶湘FB65**的货车运输石子,覆盖不严,沿途撒漏,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当事人行为违反《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茶亭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方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10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王某某明知处在禁燃区内,仍在乔口镇大垅围村自家前坪燃放烟花鞭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对王某某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来源:望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周慧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