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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公众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相关注意事项的公告

来源:望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小红 2022-03-17 15: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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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区公安分局在开展联合行动中,发现望城区存在多起违法、违规办理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其违法行为人已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案件办理情况还将继续进行跟踪曝光。

在此,区消防救援大队呼吁广大群众注意维护自身利益,确保消防安全,特此郑重发布以下公告:

一、以下场所应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2、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请认准官方审批证件,谨防假冒,可至消防窗口查询证件真伪。办理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雷锋政务超市)消防大队窗口。办理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请单位(场所)不应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特别是消防施工单位、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及消防职业中介公司等。

四、消防救援队伍不指定任何消防工程施工队伍、消防产品销售单位、消防产品品牌。消防救援队伍与地方消防公司及消防职业中介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不要轻信消防公司或中介“包过”等宣传语,防止上当受骗。

五、若申请单位以欺骗手段、伪造资料或证件取得行政许可,或发生其他违法失信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申请单位获得行政许可后,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件。

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3月17日

来源:望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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