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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望城区第二届“雷锋文学艺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姚泽子 2018-05-21 10: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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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镇,区直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区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的丰硕成果,表彰奖励一批新创作的优秀文化作品,进一步浓厚全区文艺创作氛围,根据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办公室、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雷锋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望办发〔2013〕56号),决定开展望城区第二届“雷锋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作品类别: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摄影、电影、电视(含广播文艺)、曲艺、民间文艺、杂技(含魔术)、设计艺术、文艺理论评论等。

 

  2、申报作品创作完成年限: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推出的文学艺术作品。

 

  二、评选条件

 

  凡户籍归属地为望城区或在望城区工作的公民和隶属望城区的文艺生产单位生产创作的文艺作品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1、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文学艺术专著(标有ISBN 书号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可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数据核查)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指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公开发表的单篇文学艺术作品(含各文艺门类,歌曲作品须具备词、曲)。

 

  2、在市级(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以上专业展览、竞赛中入选、获奖的各类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3、首次在市级(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以上重大文艺活动中公开演出,或在市级以上媒体(不含各类网络媒体)公开播映,或在市级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的各类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含魔术)节目。

 

  4、首次公开上映的影片和首次在市级以上媒体(不含各类网络媒体)公开播出的电视剧、广播剧、电视文艺节目(电影电视均含动漫类作品)。

 

  5、首次在市级(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以上重大文艺活动中公开演出,或在市级以上专业展览、竞赛中入选、获奖的民间文艺作品。

 

  6、在市级(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以上专业展览、竞赛中入选、获奖,并已实施的设计艺术作品。

 

  三、评选标准

 

  1、作品导向正确,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在同一文艺门类中居前列,能代表我区文艺创作生产水平。

 

  3、作品产生了良好而广泛的社会影响。

 

  四、奖项设置

 

  (一)本届评选共分14个类别进行,分别是:文学类长篇小说、文学类长篇报告文学、文学类短篇小说集、文学类散文集、文学类诗歌诗词集、文学类其他(获奖或上省级以上期刊杂志的单篇诗词、散文、文艺评论等)、书法类、美术类、民间文艺(艺术设计)类、舞蹈类、音乐类、戏剧(曲艺)类、影视类、摄影类。此届评选共设一个特等奖,各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根据申报作品的类别、数量和质量,奖金0.5-10万元不等,允许有奖项空缺。

 

  (二)本届“雷锋文学艺术奖”评选将结合望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对外宣传推荐的丰硕成果,特设“特别贡献奖”。凡创作的有关记录望城、宣传望城、讲望城故事的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在全国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品申报人及申报单位不受望城户籍限制。该奖项根据申报作品质量及数量实际情况允许空缺。

 

  五、组织机构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文学艺术奖”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雷锋文学艺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委宣传部1311室),负责评选奖励的日常工作,区委宣传部分管文化工作的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奖项设置,设立与文学艺术门类相对应的、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评审领导小组聘请,区文联组织,并在评审领导小组授权下开展工作。

 

  六、申报要求

 

  1、个人完成的作品由作者申报,合作作品由第一作者或著作权所有者申报,集体完成的作品由著作权所有者申报。

 

  2、著作权、版权归属不明确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能申报。有抄袭、剽窃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者本届和下届评奖参评资格;如作品已入选,取消所获奖项,追究相关责任。

 

  3、申报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长沙市望城区第二届“雷锋文学艺术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7份(可复印);

 

  ②申报作品及有关证明材料或反响材料一式7份(可复印)。申报作品为文学、美术、摄影、书法、绘画、民间文艺(包括陶艺、石雕、剪纸、皮影)等提供出版样书或作品10寸照片(注明原件规格尺寸);戏剧、影视、音乐、舞蹈、曲艺等提供正式播映、上演的光盘;美术、书法、民间工艺品初评入围后再提交作品原件;报刊发表作品经申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原件后,提交7份复印件;其他作品提交7份原件(注:申报材料除美术、书法、民间工艺品原件外,一经申报并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退还)。

 

  4、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①申报时间:2018年7月1日-2018年8月1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②申报表格取得方式:从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xxgkml/gkmltzgg/201805/t20180521_633817.html)和望城新闻网(网址:http://www.wcxww.com/)中下载;

 

  ③报送地址:望城区行政中心主楼13楼区委宣传部文艺办1311室。

 

  联 系 人:刘鹏宇,0731-88084572 电子邮箱:452136199@qq.com

 

  附:长沙市望城区第二届“雷锋文学艺术奖”申报表upload/news/201805/20180521105534702003.doc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宣传部

 

  2018年5月18日

 

 

 

编辑:姚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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