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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兼宣传专干招聘公告

编辑:姚泽子 2017-09-28 09: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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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纪念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兼宣传专干

 

为进一步拓宽讲解员选拔渠道,提升雷锋纪念馆宣讲接待水平和讲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我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兼宣传专干5名。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1、政治可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语言表达能力强,形象气质佳;

3、年龄在28周岁(公历1989年91日以后出生)

以下;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艺术类、语言文学类、新

闻传播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

5、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6、招聘职位分为两类:

讲解员1(4名):女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讲解员2(1名):男性,身高1.75米及以上

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中的3、4、5项需提供有效证明

材料。

二、岗位职责和基本待遇

招聘合同制讲解员兼宣传专干,职责如下:

1、负责讲解接待工作;

2、雷锋精神的研究和宣传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等。

基本待遇:

参照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初级政府雇员待遇,薪酬10万元左右/年。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与资格初审、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

报名结束后进行个人资料审核,初审合格通过者在面试当天测量身高。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10月12日24:00

2、 考核(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其中面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 面试

身高测量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面试顺序在考试当天由本人抽签决定,评委现场评分

初试项目:普通话作品朗读(2分钟) 

面试初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6:1的比例进入复试。

复试项目:模拟讲解(3分钟),即兴问答(5分钟,可含才艺展示)

(2)笔试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笔试。

(3)成绩合成

面试复试分数和笔试分数按比例合成之和即为个人最终综合成绩。

3、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复试成绩高者入围),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考察

考察由我馆和望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我馆负责实施。考察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原则上每个职位不超过1次。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有关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附件:报名表

 

 

 

雷锋纪念馆

2017年9月26日

 

编辑:姚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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