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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长沙市望城区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姚泽子 2015-12-03 1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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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城区各微信公众号使用单位:

  为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在我区的有序发展,了解和掌握我区微信公众号的总体情况,加强统一调度与管理,积极运用新媒体工具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播,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长沙市望城区网络管理办公室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属地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和相关管理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要求

  (一)登记范围

  由于自媒体的特殊性,本次备案登记范围仅限于在长沙市望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并发布望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及有关资讯的微信公众账号,其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全区各级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工商企业等。

  (二)办理方式

  请相关单位到望城区新闻网或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宣传部门户网下载《长沙市望城区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按照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相关资料至区委宣传部网管办(区行政中心主楼1316室,联系人:李唯,联系电话:0731—88087847,传真:0731-88078488)。

  (三)时间要求

  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0日前至区委宣传部网管办备案。

  12月20日之后新开通的微信公众号请在正式上线后15个工作日内到区委宣传部网管办备案。

  二、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监管

  区委宣传部网管办将联合区公安局网监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微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通过微信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编发新闻信息,违规登载境外媒体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严厉打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等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组织活动的行为等。

  三、推动微信公众号的规范运营

  1、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在登记备案后,统一加入长沙市望城区微信公众账号管理QQ群(群号:467814809),区委宣传部网管办将实时向微信公众号管理员推送有关互联网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法规等,指导各单位依法依规运营微信账号。

  2、相关单位要在区委宣传部网管办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来源、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的有序管理。

  3、区委宣传部网管办整合望城区官方微博、微信、望城区新闻网(手机报)等区属媒体,加强对优秀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介。同时,着力搭建有效的互动交流平台,总结和分享新媒体运营管理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动新媒体在全区的广泛运用与发展。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2日

 

长沙市望城区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表:upload/news/201512/20151203110149365274.doc

编辑:姚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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