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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主题新创歌曲《家风颂》MV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编辑:姚泽子 2015-10-13 09: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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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委宣传部牵头制作了树文明家风、颂廉政和谐为主题的歌曲《家风颂》MV。按市委宣传部要求,我区将开展宣传推广活动,让歌曲《家风颂》家喻户晓,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推广时间

  2015年10月12日至2016年2月22日

  二、宣传推广内容

  1、媒体宣传。区网络媒体在网站首页开设歌曲下载专栏,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进行推广。区广播电视媒体在宣传期间每日播放不少于一次,并根据自身特点和群从需求安排播出,着力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传唱歌曲《家风颂》的热潮。

  2、社会宣传。在城市出入口中、主干道、车站及公交、的士的飞讯传媒和公共场所电子屏播放。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学唱、教唱主题歌曲。把唱响主题歌作为加强道德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歌咏比赛、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推广宣传效果。

  三、责任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整体统筹协调;负责做好区内媒体联络协调;负责组织网络及新媒体宣传推广的统筹安排。

  2、区文明办负责做好歌曲社会宣传的统筹安排。

  3、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发动中小学校师生开展主题歌曲学唱,将该项活动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推广传唱效果。

  4、区文体广电局负责组织编排以弘扬家风美德为主题的高质量文艺节目,将主题歌曲推广普及同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负责组织群众文艺团队开展学唱歌曲《家风颂》活动。

  5、区电视台负责在宣传期间每日播放歌曲不少于一次。

  6、望城新闻网负责在网站首页开设歌曲下载专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各相关单位共同做好歌曲《家风颂》的宣传推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贯彻落实宣传推广工作要求。

  2、创新宣传。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创新工作方式,着力丰富宣传推广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最大限度提升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3、注重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调动群众、中小学校师生的积极性和互动性,将宣传推广效果及时反馈区委宣传部文产办。并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14日前到区委宣传部文产办领取歌曲《家风颂》MV光盘,联系人:蒋瑞芬,电话:88084572。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9日

  视频下载地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M1NjMxNDYwMA==.html?from=s1.8-1-1.2

 

编辑:姚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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