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三转”要求,长沙市望城区纪委建立派出纪检组织“四廉两清单”工作制度,督促各派出机构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
1.编制“两项清单”,厘清“两个责任”。每年初,督促各单位编制 “三重一大”事项“权力清单”,细化“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逐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逐环节落实岗位责任。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权力清单”必须在每年3月底前向派出驻纪检组织报备,临时增加或变动的事项须及时报备。针对派出单位“权力清单”,各派出纪检组织按照“监督事项条目化、监督方式具体化、监督要求标准化、监督责任明晰化”的要求,制定“监督清单”,针对“权力清单”中的每一项事项找出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评估等级,细化具体监督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督。通过“两项清单”的建立,逐事明确了主体单位该负什么责任,派出纪检组织该负什么责任,真正做到责任明晰。也为派出驻纪检组织编制了一份监督手册,堵塞监督盲点,避免监督主体无处着力等问题,又有利于防止纪检干部方法不当、滥用职权,有力地促进科学监督、规范监督。
2.开展廉政巡察,落实监督责任。为进一步深化纪检派出体制改革的优势,丰富派出监督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望城区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由派出纪检干部组成廉政巡察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全部进行巡回交叉“廉政体检”。自今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望城区纪委成立六个巡察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部分区直单位“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巡察,共收集意见244条,发现问题37个。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创造了“力量整合、内容打捆,对象巡回”的监督新模式,极大提升了派出纪检组织的监督实效。
3.建立廉政档案,落实建议责任。派出机构作为管辖(驻在)单位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要及时针对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区纪委建立廉政档案系统,各派出纪检组织要根据日常监督台帐,将相关监督结果及时录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系统,并定期对廉政档案系统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建议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利用建议权进行监督。
4.撰写廉政评价,落实报告责任。派出机构要向派出机关报告工作,这是派出机构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区纪委建立廉政廉评价报告制度,各派出纪检组织每半年必须对管辖(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评析,将相关情况集中向委局进行报告。评析报告的内容,一是驻在部门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安排部署、督促落实;二是驻在部门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驻在部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廉政评价报告要由派出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不按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派驻的监督责任。
5.报告廉政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每年底,各派出纪检组织负责人必须向区纪委述职述廉,接受委局的质询。述职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必须报告一年内发现问题多少个,提出监督建议多少条,立案查处多少人。(望城区纪委供稿)
来源:长沙廉政网
编辑:姚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