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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答行政诉讼案件

来源:望城新闻网 作者:高亮 编辑:姚泽子 2014-03-05 17: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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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望城站讯(分站记者 高亮)3月5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公开审理周某等四户诉望城区人民政府撤销国有土地登记权证行政处理案。望城区委常委、副区长余学辉作为分管国土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这是《长沙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出台后,全市首次有区县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公开庭审。

 

  庭审围绕原告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被告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焦点进行。当事双方均出示了相关证据,以佐证自己的观点。庭审中,余学辉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阐述了望城区政府作出撤证处理决定的主体、认定事实、适用依据和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并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余学辉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机关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表明政府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和诚意,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性和严谨性。

 

  据了解,根据《长沙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年在5件以上(含5件)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得少于1件;10件以上的,不得少于2件。行政负责人应当出庭的案件,可以由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出庭,也可以由分管涉诉业务或者分管法制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对行政应诉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行政负责人应当组织研究解决方案,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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