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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冬季征兵工作主要政策规定特点解读

来源:望城新闻网 作者:刘赛 编辑:姚泽子 2012-10-15 18: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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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幅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加大拒绝服兵役处罚力度等

 

  本站讯(记者 刘赛)记者从10月15日召开的“望城区2012年征兵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冬征兵政策规定特点主要有五个方面,通过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动员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一是参照城乡人均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15000元发放,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6000元发放,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10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奖励。

 

  二是深化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三是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各级按照《兵役法》及现行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特别重点安置四类退役士兵:(1)服役12年以上专业士官;(2)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3)因战因公5-8级伤残退役士兵;(4)烈士子女。

 

  四是全面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铺开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区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推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五是加大拒绝服兵役处罚力度。凡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罚规定为:罚款500至3000元;两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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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征兵工作的政策规定

 

  今冬征兵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现行《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一)征集任务。根据市征兵办预告,今年全市征集任务为3100人,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多征集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2012年入校的学生。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2012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为驻西藏、新疆部队征集的新兵,需空运进藏进疆的,征兵开始时间可适当提前,并于11月23日前将新兵运至空运集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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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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