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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人注意!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来源:望城融媒 编辑:周慧欢 2022-01-04 16: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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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望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列举了13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类型

一起来了解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相关要求的通知

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防止违法改变用途,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论述。用好、管理好耕地是事关国计民生、粮食安全的大事、要事,学好、宣传好耕地保护政策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应尽之责。希望大家广而告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好耕地,守护好我们的土地家园。

一、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的主要类型

当前,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的主要现象有13种,分别是:1、耕地“非农化”;2、耕地“非粮化”;3、“大棚房”;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5、非法采矿;6、盗伐、滥伐林木;7、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8、违建别墅;9、土地未供即用;10、违规修建农村道路;11、违规使用临时用地;12、违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13、无用地手续的美丽屋场建设等。

第一种类型:耕地“非农化”,是指未经依法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在耕地上进行非农建设。其具体表现为:未批先建、批甲建乙、边报边建、少批多占等。整改要求:一是拆除后复耕;二是对拒不整改的立案查处。

第二种类型:耕地“非粮化”,是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进行非粮食生产(无建构筑物)。其具体表现为:绿化造林(含建设绿色廊道)、种植果树茶树、挖塘养鱼、种植人工草皮、基本农田栽种蔬菜水果等。整改要求: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的,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上违规绿化造林、种植人工草皮、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的必须立即予以恢复

第三种类型:“大棚房”,是指一些工商企业、个人及组织借建农业设施或农业园区之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农地非农化。整改要求:拆除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和设施后高标准复。

第四种类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通知要求,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第五种类型:非法采矿,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采矿等,我区较为典型的是非法采(挖)砂、白沙泥、采石、取土等。其法律责任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种类型:盗伐、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森林保护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的行为。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其法律责任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种类型:买卖或非法转让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其具体表现为: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买卖农村宅基地、非法买卖安置重建地。其法律责任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第八种类型:违建别墅,是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水利等法律、法规,或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建设行为(包括“别墅”类房地产、具有“别墅”风格的经营性项目、私家庄园、私人别墅)。

第九种类型:土地未供即用,是指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已经有权机关批准,但未办理供地手续即开始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情形。属于非法占用土地的一种情形。按非法占用土地查处。

第十种类型:违规修建农村道路,是指在农村范围内,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及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路)。其特征为:宽度小于8米(含路基);未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内;发改部门未立项;用途为服务农村农业生产。

第十一种类型:违规使用临时用地。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且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其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按占用面积处土地复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处罚标准是:临时用地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处土地复垦费6倍的罚款;临时用地为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处土地复垦费7倍的罚款;临时用地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处土地复垦费8倍的罚款。

第十二种类型:违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经营者未按批准用途建设使用,改变用途。其整改要求是:恢复农用,并按批准用途使用;如不按要求整改的,由街镇依程序注销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第十三种类型:无用地手续的美丽屋场建设。美丽屋场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建设也有明确的要求,一是选址所占地类不能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二是占地面积不能超过1亩;三是资规所和所属街镇共同现场踏勘,提出意见,报街镇和资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二、我市关于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最新裁量权的基准

第一,因公益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以外的其它土地的,可以并处200元/㎡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可以并处300元/㎡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并处400元/㎡的罚款(基本农田1亩约合27万元罚款)。

第二,因非公益项目建设非法占用耕地以外的其它土地的,可以并处400元/㎡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的,可以并处600元/㎡的罚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并处800元/㎡的罚款(基本农田1亩约合53万元罚款)。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

来源:望城融媒

编辑:周慧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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